书籍内容摘要:
游戏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活动现象,特别是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哪里有儿童哪里就有游戏”。1996年6月,我国正式实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进一步明确了游戏在幼儿教育中的地位。近年来,绘本教学在幼儿园教学中成为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它是我国幼儿园教学研究中的一大突破。在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下,有各种各样的教学策略:集体阅读、分段阅读、角色体验、转折想象、质疑讨论、表演游戏等等。其中,表演游戏以其兼具的表演性、游戏性和创造性的特点逐渐成为幼儿园绘本教学发展的重要教学策略,在幼儿园绘本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关于表演游戏的含义,我国幼教界对此有以下观点:(1)表演游戏是幼儿根据故事、童话内容进行表演的游戏,即儿童扮演作品中的角色,用对话、动作、表情等富有创造性的表演,再现文学作品。①(2)表演游戏是按照童话、故事中角色、情节和语言,进行创造性表演的游戏。②(3)表演游戏是指幼儿通过扮演某一文艺作品中的角色,再现该文艺作品内容(某一片断)的一种游戏形式。③(4)表演游戏是幼儿以故事为线索展开的游戏活动。④简而言之,表演游戏是指幼儿依据故事等作品为主要内容,以自己的生活经验为基础,通过扮演角色,运用各种表演技巧,再现文艺作品内容或生活经验的一种创造性游戏。
表演游戏的特点:第一,游戏性。幼儿的表演游戏不同于成人的艺术表演在于其具有明显的游戏性,成人的艺术表演重在表演,幼儿的表演游戏主要在于满足自己的表演兴趣、表演欲望,追求快乐,不管有无观众,他们并不追求艺术表演效果,而是自己的一种游戏。在进行表演游戏时,幼儿往往会忘记自己在表演,通常沉浸在游戏的快乐之中。第二,表演性。幼儿在确定参加表演游戏时,就已经有了一个规范游戏者的框架。在表演游戏进行的过程中,幼儿会自发地在头脑中将自己的言行与故事情节、人物联系起来,故事作为“脚本”规范着幼儿的行为,成为幼儿行为表现的摆架和评价自己和他人游戏行为的尺度。正是基于故事或作品的“再现”要求构成了表演游戏“表演性”的基础,而且也正是这种“表演性”构成了表演游戏区别于其他类型游戏的根本特征。第三,创造性。幼儿的表演和成人的表演一样,是对文学作品的一种再创造。幼儿在进行绘本表演时,并不会完全拘泥于作品本身的内容,他们在表演的过程中往往会融入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并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创造性地展现作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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